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7项任务
发布时间: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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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进《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推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落实落地,进一步夯实矿山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 年)》总体要求,国家矿山安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01
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矿山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矿山重大灾害超前治理进一步强化;
矿山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实现矿山井下人员减少 10% 以上;
正常生产的煤矿中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二级的占比 80% 以上;
矿山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分类处置取得显著进展,大中型非煤矿山占比达到 20% 以上;
矿山安全法规标准体系更加完备,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和强烈意愿大幅提升,执法效能明显提升;
矿山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遇难人数、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不低于 10% ,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现有矿山重点县区和重点企业“摘帽率”超过60% 。
02
主要任务
03
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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