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生态保护修复

发布时间: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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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预算内投资概述


中央预算内投资是指政府利用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基本建设资金进行的投资。中央预算内投资作为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手段,对关键领域内补短板、调结构、稳增长具有积极的引导作用,在市场资源配置有限的领域也发挥着巨大的投资撬动作用。


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政策体系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第10号令)、《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及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0〕518号)等。


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方式


直接投资,是指政府安排财政资金投入非经营性项目,并由政府有关机构或其指定、委托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等作为项目法人单位组织建设实施的方式。

资本金注入,是指政府安排财政资金作为经营性项目的资本金,指定政府出资人代表行使所有者权益,政府出资人代表原则上应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事业单位,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政府出资人代表对项目建成后中央预算内投资形成的国有产权,行使有关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

投资补助,是指政府安排财政资金,对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适当予以投资资金补助的方式。

贷款贴息,是指政府安排政府投资资金,对使用贷款的投资项目贷款利息予以补贴的方式。



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支持范围


纳入《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其专项建设规划;《三北工程六期规划》中符合支持方向的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重点生态资源保护项目;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林业行业及执法能力建设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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