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观察 | 新矿产资源法促进矿业绿色发展

发布时间:202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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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矿产资源法,已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11月8日修订通过,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旨在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国家的资源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新矿产资源法明确提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并重,遵循保障安全、节约集约、科技支撑、绿色发展的原则。国家将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对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贸易、储备的支持力度,推动战略性矿产资源增加储量和提高产能,同时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在矿区生态修复方面,新法作出了详细规定,要求加强矿区生态修复工作,明确修复原则和要求,并加强修复费用的监督管理。这将有助于恢复矿区的生态功能,提高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保护生态环境。

新矿产资源法强调了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并通过招拍挂等竞争性方式出让矿业权。矿业权出让将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以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新矿产资源法还对矿业用地作出专门规定,将保障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用地需求作为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从空间规划布局上解决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必要的用地需求。明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出让、租赁、作价出资等多种方式供应矿业用地。矿山企业可以根据开采矿产资源的不同方式,选择不同的用地方式,也可以选择多种用地方式的组合。

中国绿色矿山发展基金发起人韩金洋认为,新矿产资源法回应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企业对法治建设的期盼,解决了部分长期困扰矿业行业良性发展的难点问题,这将有利于鼓励矿业投资,发展矿业新质生产力,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副理事长、绿色矿山专委会会长史京玺指出,新矿产资源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矿业发展迈入新阶段。随着政策的逐步落地,依法践行绿色勘查,建设绿色矿山,将大大促进我国矿业更绿色、更智能、更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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