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举行违法用地非法采矿集中约谈会

发布时间: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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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下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约谈会在位于北京阜内大街的自然资源部机关举行。这场约谈会,是对2023年督察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突出九个市州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的当面约谈,面对面指出督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严肃批评,明确整改要求,督促地方政府压实责任,加大整改查处力度,坚决遏制耕地违法行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在会上被当面约谈的市(州)共9个,包括4个省会城市、5个地级市(州),分别是河北省石家庄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浙江省温州市、安徽省滁州市、山东省临沂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贵州省黔西南州、云南省昆明市、甘肃省兰州市。代表这些市(州)政府参加约谈会的,除了市(州)长之外,还包括省(区)政府副秘书长,省市两级自然资源部门一把手。现场还邀请了多位媒体记者。自然资源部组建以来,如此规模大、规格高,且集中、公开的约谈会尚属首次。
会议对2023年例行督察发现的违法违规主要问题进行了通报,九位市(州)长在会上依次表态发言,直面问题深刻检讨,并提出了整改方案。
约谈会上,自然资源部派驻北京、沈阳、上海、南京、济南、广州、武汉、成都、西安的九个督察局的局长,分别通报了督察发现的上述九个市(州)的违法违规问题。
今年4月至7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以督促地方政府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推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落地生效为重点,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2年耕地保护责任履行情况开展了督察。
自然资源部表示,总体上看,各地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不断完善耕地保护机制,加大耕地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整改力度。但督察同时发现,部分地区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冲击红线的突出问题依然存在,各类园区、开发区、城市市政道路未批先建等非农建设问题比较突出,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种植草皮问题在部分省份不同程度存在,“大棚房”问题禁而未绝,违法侵占耕地挖湖造景问题在一些地方仍有发生,有些地方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违规批矿、非法采矿严重破坏生态。这些问题在个别地方还比较突出,性质比较严重。


9个市(州)违法违规问题突出情况通报
1.河北省石家庄市
督察发现石家庄市违法违规问题46个,涉及土地7223.02亩,其中耕地7112.07亩,全省排名第一。
一是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主导推动违法违规问题多。督察发现的46个问题当中,有17个问题为地方政府和部门主导推动,土地面积6838.49亩。如:灵寿县人民政府违规决策以地质灾害治理之名出售砂石资源、河北锴天铼矿业有限公司以安全治理之名侵占生态保护红线非法开采砂石资源;无极县北苏镇政府违规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无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执法不严,默许、纵容赵某等4人违法占地建设制门厂及仓库。
二是光伏用地和交通基础设施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总量大。分别为4520.84亩和2028.78亩。
三是其他有关耕地“非农化”问题突出。督察发现问题23个,耕地6897.13亩。四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较为突出。督察发现问题12个,耕地175.10亩。
此外,还存在侵占生态保护红线违法违规建设问题2个,问题面积31.16亩;侵占生态保护红线非法采矿问题2个,问题面积79.79亩。
2.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督察共发现哈尔滨市违法违规问题191个,涉及耕地4001.73亩,全省排名第1。其中,“非农化”问题51个,耕地900.68亩;“非粮化”问题95个,耕地3002.67亩;违法采矿、闲置土地处置不实、用地用矿审批不规范等问题45个,涉及耕地面积98.38亩。
一是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监管不力。2022年度耕地“非农化”问题51个,耕地900.68亩。其中,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6个。“大棚房”长效监管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1个,松北区嘻嘻牛农业园项目在2019年被认定为一类“大棚房”整改后,于2023年5月违规改变设施农业用途用于休闲娱乐,“大棚房”问题回潮反弹。
二是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低。2022年度批而未供土地18.49万亩,处置批而未供土地4757.40亩,处置完成率为2.6%,未达到国家25%处置率要求。
三是对非法采矿问题监管不到位。督察发现非法采矿问题7个;矿产执法履职不到位、不规范问题3个。五常市对英泽砂石有限公司自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持续非法开采建筑用花岗石行为监管不力,未及时立案查处制止。将非法采矿行为上报为“伪变化”,不实上报,应付检查。哈尔滨市对五常市不如实上报行为监督不力,审核把关不严。
四是对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推动不力。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的25个问题,已到整改期限未完成整改。
3.浙江省温州市
督察发现温州市违法违规问题193个,涉及耕地4239.51亩,全省排名第1。其中,重点督办的典型问题6个。
一是侵占耕地挖湖问题“禁而未绝”。督察发现温州市平阳县侵占耕地挖湖问题1个,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31.46亩。平阳县发展改革、水利等部门在县自然资源部门明确提出“明珠湖两侧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况下,仍核准通过明珠湖及河道综合整治和护岸工程项目,推动违法侵占耕地挖湖。此外,督察还发现温州市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32个;“大棚房”“死灰复燃”问题1个。
二是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不到位,非农建设、植树造林绿化侵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问题突出。督察发现温州市露营旅游等非农建设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类问题104个,耕地409.78亩。植树造林、绿化建设违规侵占耕地等问题50个,占用耕地3741.75亩。
三是用地用矿审批不规范、监管不严格,违法违规批准划拨供地、重点工程未批先建等问题突出。督察发现温州市违规以划拨方式供应非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用地问题14个,土地179.92亩。市、县重点工程项目未批先建问题12个。违法批准开采矿产资源问题1个,涉及矿产资源量17.88万吨;矿产品处置不规范问题4个,涉及矿产资源量913万吨。
四是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推进不力。温州市对往年督察指出问题整改审核把关不严,经抽查发现,8个已通过市级审核的往年督察指出问题,实际未完成整改。五是自然资源领域信访持续多发。经统计,2021年以来温州市自然资源领域信访事项数量全省排位一直靠前。
4.安徽省滁州市
督察发现滁州市违法违规问题105个,涉及耕地932.2亩,全省排名第1。其中侵占耕地挖湖造景、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法采矿等问题较为突出,且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量较大。
一是耕地“非农化”问题51个,占用耕地691.1亩。其中,来安县政府违法征地用于建设金陵水乡小镇项目配套景观水系,侵占耕地400.4亩挖湖造景,性质恶劣。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12个,占用耕地25.4亩。
二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挖塘养鱼、建设设施农业项目、种植苗木等耕地“非粮化”问题7个,占用耕地232.1亩。
三是非法采矿问题4个,涉及矿产资源量180.3万吨。2020年9月,凤阳县政府专门召开会议,决定超出项目用地批准范围实施场地平整工程,实际超出用地批准范围平整林地190.8亩,开挖并销售建筑石料155.7万吨,收益3059万元。
四是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已到整改期限未完成整改问题82个、面积3140.1亩,其中耕地2381.2亩。
5.山东省临沂市
督察发现临沂市违法违规问题153个,涉及耕地1885.29亩,全省排名靠前。
一是耕地“非农化”问题突出。共发现耕地“非农化”问题111个,耕地1065.56亩。其中,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57个,耕地82.35亩。休闲旅游等项目违法违规占地问题4个,耕地181.3亩。临沂市平邑县银湖民宿中心违法违规占用耕地132亩,被重点督办。基础设施、工矿企业、停车场及堆放压占等违法违规占地问题50个,耕地801.91亩。
二是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突出。督察发现2022年以来临沂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26个,耕地324.9亩。其中,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和超标准建设绿化带问题4个,耕地80.28亩;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修建农村道路问题9个,耕地100.56亩。
三是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问题严重。督察发现2022年以来临沂市非法露天开采砂石类矿产资源、以各种治理或建设之名非法采矿问题10个,涉及矿石量约1198.78万吨。其中,无证开采问题5个,以生态修复等工程之名非法采矿问题5个。
此外,督察还发现临沂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不实204.35亩,部分矿产资源开采或项目施工过程中压占损毁永久基本农田494.83亩。
6.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
督察发现河池市违法违规问题208个,涉及耕地2922.57亩。其中,耕地“非农化”问题150个,耕地2629.55亩;耕地非粮化问题44个,耕地118.49亩;其他违法违规问题14个,涉及耕地174.53亩。
一是违法用地问题总量大,土地管理秩序比较混乱。2022年卫片执法成果显示,河池市违法用地面积26180.6亩,其中耕地6341.3亩、永久基本农田4368.81亩。
二是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突出。督察发现河池市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50个,耕地62.14亩,地方政府未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未纳入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查范围上报。新增“大棚房”问题3个,耕地20.75亩,其中2个为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盲目推动项目建设,违规为旅游娱乐项目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
三是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未批先建问题突出。督察发现,2022年至2023年5月河池市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未批先建问题78个,违法占地10226.59亩,涉及耕地2448.92亩、永久基本农田1873.61亩。
四是重点督办的典型问题整改进展缓慢。2022年督察指出河池市重点督办的典型问题4个。截至2023年7月,仍有3个问题未完成整改。
7.贵州省黔西南州
督察发现黔西南州涉地、涉矿违法违规问题383个,占用耕地3130.17亩,全省排名靠前。
一是耕地“非农化”问题较为突出。督察发现问题207个,占用耕地1649.65亩。其中,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未批先建问题31个,占用耕地1063.89亩;开发园区内项目未批先建问题1个,义龙新区管理委员会多次违规批准临时用地用于永久性建设。
二是耕地“非粮化”问题数量较大。督察发现问题85个,主要是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桉树、茶叶、修建农村道路等,占用耕地1372.06亩。
三是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不实问题较多,且存在违规以地融资问题。督察发现该类问题68个,面积2011.87亩。如,兴仁市政府将14个无实际建设项目的地块以出让方式供应给政府平台公司用于抵押融资,面积217.08亩,融资金额7.11亿元;兴义市政府将4个无实际建设项目的地块以出让方式供应给政府平台公司用于抵押融资,面积126.96亩,融资金额7.21亿元。
四是违规审批临时用地。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之后,黔西南州兴义市自然资源局越权审批应由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批的14宗占用耕地的临时用地,占用耕地552.80亩。此外,督察还发现3个侵占生态保护红线非法采矿问题,侵占生态保护红线21.65亩,非法采矿估算资源量129.91万吨。
8.云南省昆明市
督察发现昆明市违法违规问题151个,涉及耕地4893亩,问题个数排名全省第1、耕地面积排名全省第2。其中,耕地“非农化”问题83个,涉及耕地2384亩,问题个数和耕地面积均排名全省第1。
一是“大棚房”问题回潮反弹。督察发现昆明市“大棚房”问题9个,涉及耕地116亩,问题个数排名全省第1。如,昆明市呈贡区殷联盆花市场,2019年2月,被纳入“大棚房”问题整治范围并通过整改验收;2022年7月,殷联社区将已复垦的农业大棚又出租给76户商户用于售卖盆花、农资、农药等经营性活动,违法占用耕地77亩。
二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未得到有效遏制。2022年督察发现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11个,2023年督察又发现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21个,违法占用耕地23亩、永久基本农田13亩。
三是市县政府违规决策实施的文旅项目违法占用耕地问题突出。共发现13个项目违法占用耕地1130亩、永久基本农田119亩,问题个数和耕地面积均排名全省第1。如,嵩明县政府违规决策推动百花箐山谷景区建设,违法占用耕地131亩;禄劝县政府违规决策推动高安小流域治理项目违法占用耕地534亩绿化造景。
四是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突出。共发现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55个,面积1772亩。如嵩明县农业农村局和杨林镇政府对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草皮问题制止不力,违规占用耕地1930亩、永久基本农田817亩。
此外,还发现交通、水利、能源等其他有关耕地“非农化”问题40个,违法占用耕地1116亩、永久基本农田111亩;一般耕地“非粮化”问题10个、736亩;其他问题3个。
9.甘肃省兰州市
督察发现兰州市违法违规问题53个,涉及耕地3626.33亩,全省排名第1。其中耕地“非农化”问题32个,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14个,闲置土地处置不实问题3个,非法采矿问题4个。
一是耕地“非农化”问题未有效遏制,执法监管不严。督察发现兰州市耕地“非农化”问题32个,占用耕地面积3585.96亩。其中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4个,耕地14.52亩;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未批先建问题13个,耕地2570.34亩;休闲旅游、推填土等违法占用耕地问题15个,耕地1001.1亩。32个耕地“非农化”问题中,19个问题地方未立案查处或未主动纠正整改到位。
二是地方政府和行业部门主导或默许违法问题较为突出。督察发现耕地“非农化”问题32个,其中29个为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主导或默许。如甘肃天聚源工程有限公司按照与皋兰县政府签订的土地开发项目投资协议,未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违法推填土实施荣光九龙湖项目,违法占地2787.79亩,其中耕地666.04亩。
三是对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推进不力,存在边督边犯问题。因2021年督察发现兰州市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督察机构约谈了兰州市政府,但兰州市未汲取教训,对督察发现问题整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目前仍有43个未按期完成整改,同时还存在边督边犯问题。如榆中县栖云花间田花海项目,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曾指出该项目存在违法占用耕地39.67亩进行非农建设问题,2023年整改核查发现,兰州市未依法查处该违法行为,且该项目违法占用耕地进行非农建设面积扩大到214.07亩,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面积174.4亩。
四是存在虚假处置闲置土地问题。督察发现虚假处置闲置土地问题3个,涉及土地108.40亩,均为兰州新区铁路投资有限公司商服用地,地方填报已动工建设,实际未动工,存在弄虚作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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