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联合发文 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
发布时间: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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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国家矿山安监局、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促进矿山安全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年,建立完备的矿山智能化技术、装备、管理体系,实现矿山数据深度融合、共享应用,推动矿山开采作业少人化、无人化,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矿山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
《意见》指出,到2026年,建立完整的矿山智能化标准体系,推进矿山数据融合互通,实现环境智能感知、系统智能联动、重大灾害风险智能预警,全国煤矿智能化产能占比不低于60%,智能化工作面数量占比不低于30%,智能化工作面常态化运行率不低于80%,煤矿、非煤矿山危险繁重岗位作业智能装备或机器人替代率分别不低于30%、20%,全国矿山井下人员减少10%以上,打造一批单班作业人员不超50人的智能化矿山。
《意见》在拓展智能化场景方面提出,加快危险繁重岗位作业机器人替代。发布《矿山机器人重点研发目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构建完整产业链,填补各类矿山机器人研发应用空白。提升矿山机器人性能,加快完善矿山巡检机器人精准研判、作业类机器人自主作业、救援类机器人多灾种救援功能,提高矿用机器人实用性和适应性。丰富机器人应用场景,研究应用机器人集群协同调度,鼓励矿山企业逐工种、逐岗位分类制定机器人替代方案,做到能替尽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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